癌症医疗过错尸检的期限是多久,怎么规定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1年。其中有关尸体检查的期限为48小时,如果存在冷存条件的情况,可以将尸体检查的鉴定延长到七天。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鉴定书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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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1年。其中有关尸体检查的期限为48小时,如果存在冷存条件的情况,可以将尸体检查的鉴定延长到七天。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鉴定书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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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包括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时限、进行尸检的医疗过错鉴定时限以及再次请求过错鉴定时限。
一般医疗过错鉴定时限要求当事人自知道损害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进行尸检的医疗过错鉴定时限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再次请求过错鉴定时限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若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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